城市设计政策文件(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2024-10-24

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根据《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2、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实施过程。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获得批准后,市政府需公开并确保不得擅自改动。第二十四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土地利用和建设都需遵循规划,重要区域的改造和装修被视为建设项目,需接受规划管理。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拉萨市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规范城市建设行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4、所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城乡规划制定和建设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此条例。城乡规划涵盖城市、乡(镇)和村庄,其中城市规划和乡(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又分为控制性与修建性两个层次。

街区制的文件内容

街区制是从2016年2月21日开始,一条关于 “中央部署城市发展,原则上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的新闻引爆舆论。这条新闻源自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一条“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得到网友最多的关注。

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街区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要逐步打开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上,《意见》提出,要分梯级明确新建街区面积,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没有这个规定,相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分梯级明确新建街区面积,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宜昌市规划局的成立是根据哪些文件通知?

根据鄂办文[2009]92号文件,湖北省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同时,市委和市政府也发布了相关文件,文件编号为宜文[2010]1号,这两份文件标志着设立了一个新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宜昌市规划局。

宜昌市规划局内设机构详解: 办公室: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重大问题调查,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会议筹备。管理保密、档案、督办、信访、文件处理、政务信息、财务、统计及行政后勤。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人事工作和离退休干部事务。

为规范机关用人管理,加强机关职工队伍建设,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经2010年1月6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市规划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